中国市场监管报微信公号4月10日消息,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今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改正;2.处罚款十万元。
从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来看,奥克斯为了推销其空调产品,突出其节能省电的特点,在能源效率标识上标注与实际不符的输入功率、能效比,能效等级等能效指标信息,并在说明书指向的能源效率标识二维码链接网页上进行展示,夸大了节能性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属于“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可以说,奥克斯这一欺诈性行为,让千千万万因为信任其广告宣传、冲着其所谓“低能耗”而来的消费者,花高价买了不符合其所标榜能效标准的伪劣产品,同时,让这样的低质产品充斥市场,对于其他诚信运营和宣传的空调企业而言,损害了市场公平,属于非正当竞争。而奥克斯这一做法,也是对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无视乃至挑衅。如果其他企业也群起效仿,就会造成空调市场劣币驱逐良币,让这一经过无数从业者数十年辛苦打拼、才形成国内外品牌声誉的民族产业毁于一旦。
某种程度上,奥克斯被处罚属于“迟来的正义”。毕竟,从去年6月奥克斯被举报算起,已经过去快一年,时间周期偏长,这期间不知道又有多少无辜消费者受骗上当。
同时,十万元虽然被定义为”顶格处罚”,但相比奥克斯空调的销量,以及所涉及的庞大消费群体,处罚力度似乎偏轻。这当然受限于现有法规的行政罚款上限,也说明,对于市场欺诈现象,有关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比如责令改正的同时,也明确要求所有奥克斯涉及空调型号马上下架,让奥克斯在媒体等公开渠道向消费者道歉,并提供相应的退货及处理渠道。否则,那些花冤枉钱买了奥克斯“假环保”空调的消费者,仍然没有达到真正的救济。
此外,各地消保委等消费者维权组织应当积极行动起来,接受消费者对于奥克斯不合格空调的投诉,并代理消费者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奥克斯“假环保”空调按照消法“假一赔十”的标准予以赔偿,各地法院也应支持广大消费者和消保委的维权之举,从而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环境。
据悉,新的空调行业能效标准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那么,能否将奥克斯售卖“假环保”空调作为响应新国标、对市场正本清源的监管样本?在市监部门行政处理之后,推动司法部门的依法追责、激发消费者的集体诉讼维权,从而形成监管合力,净化包括空调在内的家电市场,让奥克斯这类靠虚假宣传牟取暴利的行为再无容身之处,让不把心思和投入用于提升产品质量、而是靠欺诈灰色生存的企业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最终被市场出清。唯有如此,中国空调行业才能实现健康发展,“新国货”所代表的中国制造才能具备真正的国际竞争力了。
而格力电器去年对奥克斯的举报,最终被证明事实确凿,不仅维护了空调行业的整体公信力,也让更多消费者免于被继续欺诈受害的后果,这其实就是行业的“吹哨人”,也是维护中国制造品质底线的根基所在。我也希望,未来在打破形形色色的行业潜规则时,有更多像格力电器这样的吹哨人站出来为消费者负责,而政府也应建立更成效的激励机制,推动空调等行业加速优胜劣汰,确保市场规则和法律公义的运行。